公積金修法何以陷入“明年循環”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  2012年及2013年,住建部均提出在當年內完成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草案稿的修訂工作,但均爽約。統計顯示,80%的民企職工未有住房公積金覆蓋,因“所有制”身份不同而導致的住房公積金“保障差距”,正在形成一種新的因“所有制”而造就的“不公平”(據2月16日《重慶時報》)。
    住建部內部統計顯示,截至2011年,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約為全國城鎮職工的78%,但繳存覆蓋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,在非公有制企業中,住房公積金繳存的覆蓋面約為20%,這意味著近80%的民營企業職工未有住房公積金覆蓋。2011年年底,住建部部長薑偉新提出,要求在2012年6月前,完成條例修訂工作並上報國務院法制辦。只是,豐滿的要求敵不過骨感的現實。於是,當年年底,住建部再次提出,2013年要完成《條例》修訂草案稿,並上報國務院法制辦。遺憾的是,截至2014年2月,“草案稿”尚未上報至國務院法制辦。今年住建部的要求是,“繼續開展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的修訂工作,儘快上報國務院法制辦。”這回,連看得見的時間表都省了。
    從低調徵集意見,到高調年年爽約,據說,修法的障礙,主要在於強制繳存、擴大繳存面、用途監管等方面存在利益糾葛,致使其連續兩年未能如期完成。譬如,國有經濟成分占比較高的省份抵觸不大,而對於民營經濟占比較高的地區,則有更多的擔心。這樣的說辭,令人想起當年《勞動合同法》實施前的怨尤,說擔心加大企業用工成本,導致微利企業難以生存。但問題是,世易時移,公積金修法不僅是終結勞動力紅利的大勢所趨,更是校準社會公平、降低基尼繫數、推進收入分配改革的題中之意。尤其是在城鎮化大步向前的背景下,房價居高不下,購買力捉襟見肘,安居夢成了市民最大的後顧之憂,如果公積金制度不能因時而動,顯然難逃程序正義的拷問。
    公積金修法陷入了“明年循環”,成了不折不扣的硬骨頭,那麼,為什麼遲遲不能達成共識、推進調整的步子?說到底,無非兩個因素:一是類似法規制度或資源規則的調整,往往都太過於倚重頂層設計,悄悄徵集意見、關門討論進展,恰恰將最廣大的利益相關方排除在議事圓桌之外。時至今日,修法一拖再拖,誰能給出一個擺上臺面的理由?二是拖字訣用多了,也無須問責。修法跌宕,究竟有無人為阻撓因素、職能怠惰要不要擔責,似乎總是些沒有答案的謎題。
    也許,利益調整千難萬難,最難的還是公開與透明的腳步。
  鄧海建  (原標題:公積金修法何以陷入“明年循環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e71tehqp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