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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北京10月27日電 (記者 馬海燕)北京大學今日舉行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專家座談會,諸多法學、社會學、政府管理學教授就“依法治國”、“依憲治國”展開熱烈討論。
 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,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,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、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、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。學者們都認為,如果這一制度得到落實,將是推動依法治國的一大亮點。
  “我們的法律在過去立了不少,但有多少法得到了真正實施?”該校法學院教授梁根林說,靠領導人講話治國、靠決議文件治國,不是法治。有法可治、有法必治的問題解決了,中國才是一個最低限度的法治國家。能夠破壞法治的不會是老百姓,老百姓只能違法,能從根本上動搖法治根基的只有各級掌權的領導。而很多領導幹部干預法律的原因不外是因私枉法、權錢交易。因此,只有真正解決“依法治權”的問題才能真正建設法治國家。
  北大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李成言認為,大量的腐敗是決策腐敗,在決策過程中沒有法律保障,沒有程序規則,大部分都是“一把手”拍腦袋決定。因此,讓領導幹部帶頭守法非常重要,當然改變起來也更困難,尤其是黨的“一把手”帶頭守法,對我們的政治生態改變具有重大意義。
  另一位法學院教授汪建成表示,過去制約依法治國的癥結問題在這次會議上都提出瞭解決辦法。比如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,比如司法的公開和獨立,比如司法從業人員專業化。過去也說司法獨立,但在現實中執行得並不好,而此次四中全會前已經開始試點的省以下地方法院、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,起了很好的示範作用。
  法學院教授薑明安認為,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,吃過依法執政的甜頭,也吃過違法執政的苦頭。反腐敗僅靠中紀委,僅靠巡視組,在幾百萬公務員中形成威懾意識,難免有困難,最終要走到依法治國、依法治理腐敗的制度之路上。
  社會學系教授謝立中說,此次在立法方面提出了“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”,這相較於過去是一種進步。立法的主體應該是人民,代表各方面的意見,但民眾的意見不一定科學,民眾個體關註的可能是局部利益、個人利益、當前利益,所以同時也要科學立法。學者們都期待依法治國、依憲治國真正落實,儘快在實踐中發揮作用。(完)  (原標題:北大教授熱議“依法治國” 盼“依法治權”得落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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