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東方今報記者 沈春梅 通訊員 多甜甜
  陳鵬濤/文 記者 袁曉強/圖
  今天是世界禁毒日。據省高院刑庭有關負責人介紹,2011年至2013年,全省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3009件,判處犯罪分子4034人;今年1月至4月,全省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428件,判處犯罪分子553人。
  【案例一】
  幫忙買賣毒品 構成販賣毒品罪
  昨天上午,鄭州市中院刑庭法官到鄭州市第二看守所公開宣判一起販毒案件。三名被告人馬素素(化名,女,1988年生)、田某、馮某均20多歲。
  據馮某交代,2013年7月的一天,他向馬素素提出買40克冰毒,馬素素帶著他一起到開封“拿貨”。其間,馮某給馬素素8600元錢。馬素素從中抽了600元,將毒品交給馮某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2013年11月27日凌晨5時許,田某在漯河一家酒店的房間以1.5萬元的價格向馮某販賣冰毒一包,被警方當場抓獲。經鑒定,該包冰毒重103.94克。
  《刑法》規定,販賣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,處15年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並處沒收財產。昨天上午,法院以販賣毒品罪,判處田某有期徒刑15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;判處馬素素有期徒刑9年,並處罰金1萬元;判處馮某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,並處罰金3000元。
  “判得太重了,我只是給朋友幫忙,又不是專門賣毒品的。”馬素素表示要上訴。
  “她確實有幫忙的成分在內。”主審法官何軍介紹,馮某讓馬素素幫忙聯繫買毒品,馬素素買來毒品後又賣給馮某,這就構成了販賣毒品罪。“法律意識太單薄,覺得幫人買毒品就像買一件衣服一樣,沒有認識到買賣毒品的危害性。”
  【案例二】
  販毒800克男子被判死刑
  商丘市中院一審查明:2012年3月25日,鄭克賢、錢浩從廣東省東莞市購買500餘克冰毒,帶至平頂山進行販賣。3月27日,錢浩與吳新傑聯繫後攜帶冰毒到商丘,在張飛(另案處理)家中準備販賣冰毒時,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。次日,鄭克賢被抓。
  經查,鄭克賢共販賣毒品800餘克,錢浩參與販賣毒品700餘克,吳新傑參與販賣毒品604.9克。
  商丘市中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鄭克賢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判處錢浩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判處吳新傑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今年6月9日,省法院二審維持原判。
  【案例三】
  體內運毒 乘飛機被查
  鄭州市中院一審審理查明:2013年7月2日凌晨3時許,郭飛龍伙同朱保國(另案處理)在緬甸小勐拉邊境一賓館內指使陳茂信、黃建康(二人已判刑)分別吞下毒品53包、42包。
  當天上午,陳茂信和黃建康分別乘航班飛至昆明市,當日下午兩人又乘飛機從昆明飛至鄭州,當晚到達新鄭機場後被民警抓獲,後在警方留置室將體內毒品排出。經鑒定,從陳茂信體內排出的毒品總重量為256.15克,甲基苯丙胺的含量為11.05%;從黃建康體內排出的毒品總重量為229.75克,甲基苯丙胺的含量為11.4%。
  前天,一審法院依法以運輸毒品罪判處郭飛龍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幫朋友買賣毒品 80後女孩獲刑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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